中共南宁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南宁市监察委员会主办
地址:南宁市新竹路43号 邮编:530028
公安机关备案的国际联网备案号:45010302000015 桂公网安备 45010302000355号
ICP备案号 桂ICP备11004826号
今年以来,广西-东盟经开区在抓早抓小中强化运用“第一种形态”,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牢固树立“纪检机关也是干部之家”理念,切实推进重点工作、重大项目建设,干部作风明显转变,营商环境持续好转。
一是提醒谈话。强化对在重大项目推进过程、信访举报件、存在“四风”突出问题、落实监督责任工作中发现的领导干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其他需要引起注意的情况进行提醒谈话。2018年以来,共对推进重大项目不力的4个单位领导干部10人、信访举报涉及的领导干部问题3人、存在“四风”突出问题6个单位的领导干部6人进行了提醒谈话。
二是深刻检讨。着重对在重大项目推进不力导致项目推进缓慢、督查暗访发现违反工作纪律的单位和个人责令其作出深刻检讨。截至目前,共责令在重大项目推进不力的1个单位及领导干部2人、违反工作纪律的20个单位及工作人员31人向开发区管委会作出深刻检讨。
三是通报批评。加强对在重大项目推进过程不力、违反工作纪律问题点名道姓进行通报批评。2018年以来,共对在重大项目推进不利的单位1个及领导干部2人、违反工作纪律的20个单位及工作人员31人进行了通报批评。
四是诫勉谈话。适当采取诫勉谈话,强化教育警示震慑作用。截至目前,对督查暗访中发现开发区存在“四风”突出问题单位的领导及工作人员共7人进行了诫勉。
编辑:何珍
中共南宁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南宁市监察委员会主办
地址:南宁市新竹路43号 邮编:530028
公安机关备案的国际联网备案号:45010302000015 桂公网安备 45010302000355号
ICP备案号 桂ICP备1100482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