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南宁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南宁市监察委员会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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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十九大报告精神,驰而不息纠正“四风”。近期,驻市国土资源局纪检监察组结合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对驻在单位2017年度的“三公”经费、差旅费等开支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本次检查主要采取驻在单位自查和纪检监察组重点督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纪检监察组利用一个多月的时间,对驻在单位局机关、各分局及各直属事业单位等14个单位的财务原始凭证、台账资料、报表等会计资料进行核查,共查阅账册500余册。重点检查各单位在公务接待支出、会议培训费支出、差旅费支出、公务车使用、劳务评审费及津补贴发放等方面的情况,主要围绕“三公”经费的审批、管理是否规范,使用是否真实等问题进行检查。
纪检监察组将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梳理成清单70余项,发函要求驻在单位限时整改,对个别单位存在私车公养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及时进行立案查处,追缴回违纪款3万余元,形成了有力的震慑。随后驻在单位在系统内开展了2013年以来公务用车经费开支情况自查自纠专项工作,进一步规范公务用车管理。
编辑:何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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