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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十二届党委第二轮巡察第三巡察组向市教育局反馈巡察情况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部署,2018年4月2日上午,南宁市十二届党委第二轮巡察第三巡察组(以下简称市委第三巡察组)向市教育局反馈巡察情况。市委第三巡察组组长黄素芳、副组长李正华和谭颜言首先向市教育局党组书记汪述斌反馈了巡察情况;黄素芳代表巡察组向市教育局党组进行了反馈,汪述斌主持会议并作了表态发言。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7年10月31日至12月31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对市教育局开展了巡察。市委第三巡察组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巡视工作方针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聚焦“三大问题”和扶贫领域突出问题,突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紧扣“六大纪律”和“四个着力”开展监督检查,把发现问题、形成震慑作为主要任务,广泛开展个别谈话,认真受理群众来信来访,调阅有关文件资料,深入了解情况,顺利完成了巡察任务。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听取了市委第三巡察组的巡察情况汇报,并向市委报告了有关情况。
黄素芳指出,2013年以来,市教育局党组(原党委)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九大精神,学习习近平同志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与中央、自治区党委和市委保持高度一致。按照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扎实开展警示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推动教育事业不断向前发展,取得较好的成绩。但经巡察发现,仍存在一些问题:局党组落实党的教育方针不够深入,破解难点问题行动不够坚决,措施不够具体,义务教育发展不均衡问题依然突出;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不严格、不到位,弱化了核心领导和定向把关作用;对基层管党治党责任担当不够,所属单位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发挥不强、党组织党建工作存在薄弱环节和重业务、轻党建的倾向;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存在违反程序、把关不严、不规范现象;对市纪委反馈的党风廉政建设问题整改不到位,同类问题重复发生;对违规违纪问题处理不严,系统内监督执纪问责能力偏弱;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不实;国有资产管理底数不清、管控不严、利用率不高;对所属单位“重点领域、重点事、重点人”监管不力,部分所属单位财务管理比较混乱;扶贫工作疏于监督、担当不够、推进缓慢等问题。
巡察期间,市委第三巡察组发现的问题线索,根据有关规定,已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黄素芳代表巡察组提出了五条意见建议。一是切实履行第一责任,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二是增强“四个意识”,强化党对全市教育事业的领导核心作用。三是强化党的建设,进一步规范选人用人工作。四是全面从严治党,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五是围绕工作重点,精准开展扶贫工作。
黄素芳对巡察整改提出了明确要求,强调市教育局党组要坚决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党委和市委部署要求,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高度重视巡察反馈意见,组织抓好整改,特别是对指出的问题,要认真研究分析,分门别类处理,制定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制定整改措施,落实责任领导、责任人,限时整改,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规定和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要求,认真做好向党内和社会公开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情况工作,并在反馈后两个月内向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整改情况。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将适时组织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汪述斌表示,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市教育局党组虚心接受、照单全收、立行立改,本着真认账、真对照、真反思、真整改、真负责的态度,进一步落实领导责任,认真研究制定整改总体方案,逐条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和时限,求真务实地落实巡察整改工作。在反馈会结束后,市教育局立即召开党组扩大会专题研究巡察整改工作。
市委第三巡察组成员、市教育局党组成员、领导班子及其他处级干部出席会议,机关全体在职在编人员、二层单位班子成员以及2013年以来退休的部分处级干部列席会议。
编辑:何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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