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南宁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南宁市监察委员会主办
地址:南宁市新竹路43号 邮编:530028
公安机关备案的国际联网备案号:45010302000015 桂公网安备 45010302000355号
ICP备案号 桂ICP备11004826号
“永远做人民公仆、时代先锋、民族脊梁”,我们要认真领会习近平总书记为新时代共产党人赋予的新内涵。“勇于直面问题,敢于刮骨疗毒,消除一切损害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因素,清除一切侵蚀党的健康肌体的病毒。”我们要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对全面从严治党提出的新要求。
面对党员结构发生的历史性变化,如何把全面从严治党推向纵深?面对新思想开启的新征程,怎样才能让全党不忘初心、牢记使命?
作为纪检监察干部,我们要保持担当精神、斗争精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继续前进,忠诚履行党章赋予的监督执纪问责职责;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加强对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和党章党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要把坚定理想信念作为党的思想建设的首要任务,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政治能力和理论水平;要坚持、巩固、深化,全面加强作风建设和纪律建设,驰而不息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大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力度,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要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强化不敢腐的震慑,扎牢不能腐的笼子,增强不想腐的自觉。只有这样,我们党才能经得起风浪考验,始终保持好大党的风范。
实践充分证明,中国共产党能够带领人民进行伟大的社会革命,也能够进行伟大的自我革命。我们要永葆蓬勃朝气,永远做人民公仆、时代先锋、民族脊梁。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不能有任何喘口气、歇歇脚的念头。我们将继续清除一切侵蚀党的健康肌体的病毒,大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以全党的强大正能量在全社会凝聚起推动中国发展进步的磅礴力量。
编辑:梁 熙
中共南宁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南宁市监察委员会主办
地址:南宁市新竹路43号 邮编:530028
公安机关备案的国际联网备案号:45010302000015 桂公网安备 45010302000355号
ICP备案号 桂ICP备1100482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