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南宁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南宁市监察委员会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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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市纪委及所属单位主要职责和2018年主要工作任务
二、机构设置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三、编制现状和人员构成
第二部分:2018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一、2018年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二、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三、2018年部门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
四、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五、专业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市纪委及所属单位主要职责和2018年主要工作任务
(一)主要职责
市纪律检查委员会、监察委员会机关合署办公,履行纪检、监察两项职责,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市纪委接受自治区纪委和市委的双重领导;主要职责是:主管全市党的纪律检查工作;主管全市行政监察工作;负责检查处理市直各部门、各县、区党的组织和市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党的章程及党内法规的案件或其他重要、复杂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党员的处分;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护党员的民主权利和合法权益。主管全市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负责检查处理市直各部门、各县、区党的组织和市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党的章程及党内法规的案件或其他重要、复杂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党员的处分;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护党员的民主权利和合法权益。负责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制定党风党纪教育规划,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党的纪检工作方针、政策的宣传工作和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工作;组织和指导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干部的培训工作。负责对党的纪律检查工作理论及有关问题进行调查研究;草拟贯彻执行纪检监察法规和政策的有关规定;指导我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有关纪检监察方面的制度建设。会同市直属有关部门以及各县、区党委、政府做好纪检监察干部的管理工作。承办自治区纪委和市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2013年成立南宁市反腐倡廉信息教育中心,为南宁市纪委管理的正科级事业单位,实行全额拨款经费管理形式,所需经费由市财政核拨。主要职责是:承担全市反腐倡廉信息化建设和电化教育工作;承担全市机关绩效综合管理信息化等相关系统的运行维护和数据分析工作;承担全市反腐倡廉网络舆情预防、监控、处置工作;承担全市反腐倡廉重要活动和重要案件图片、音像资料的摄制管理工作。
2015年4月市委实施市纪委派驻机构统一管理改革后,22个派驻机构经费由市纪委统一管理保障。主要职责是:督促驻在单位领导班子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履行对驻在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的监督责任;检查驻在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遵守党章和其它党内法规,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以及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选拔任用干部、加强作风建设、依法行使职权和廉洁从政等情况,发现重要问题向市纪委报告;经市纪委批准,初步核实反映驻在单位领导班子及市管干部的问题线索;参与调查驻在单位领导班子及市管干部违犯党纪的案件。负责调查驻在单位内设机构、所属单位领导班子及成员和科级以下干部违犯党纪的案件;受理对驻在单位党组织和党员的检举、控告,受理驻在单位党组织和党员不服处分的申诉;对驻在单位及所属单位领导班子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提出问责建议;承办市纪委交办的其它事项,负责本派驻机构干部日常管理和监督。
南宁市绩效考评领导小组办公室是市绩效考评领导小组的常设办事机构,暂挂靠市纪委监察局,内设机构2个。主要职责是:负责研究对市直机关及各县区、开发区绩效考评相关问题,组织修订和完善考评指标和考评办法;审定市直机关及各县区、开发区年度绩效计划;督促检查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开展日常评估和年度绩效考试工作。
2013年成立南宁市绩效评估中心,为市绩效考评领导小组办公室管理的正科级事业单位,实行全额拨款经费管理形式,所需经费由市财政核拨。主要职责是:承担综合考评社会评价和绩效评估的日常具体工作;负责综合考评数据的采集、统计、分析和绩效信息平台建设与管理工作。
(二)2018年主要工作任务
2018年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也是自治区成立60周年。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一中、二中全会精神,按照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自治区十一届纪委四次全会和市委十二届五次全会部署要求,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紧紧围绕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紧紧围绕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在党中央和全党的核心地位,紧紧围绕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监督检查党章执行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情况,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推进党的各项建设,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不松劲、不停步,重整行装再出发,聚焦政治建设、体制改革、作风建设、扶贫领域、标本兼治、政治巡察、纪律建设及自身建设,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实现党内政治生态根本好转,为全市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持续推进“六大升级”工程,加快建设“四个城市”,勇当广西持续营造“三大生态”、加快实现“两个建成”的排头兵,奋力谱写新时代南宁发展新篇章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1、强化政治建设,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首府政治生态
一是强化政治纪律规矩。加强对党内监督条例执行情况、违反政治纪律的人和事的监督检查,对结党营私、拉帮结派、搞圈子文化、码头文化等问题敢于发声亮剑,严肃查处、决不姑息。二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对全市各级党组织遵守党章党规、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政治建设情况开展专项大检查,促进各级领导干部增强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常态长效意识。三是加强党内政治文化建设。发展积极健康的党内政治文化,强化选人用人情况监督,严把选人用人政治关、廉洁关、形象关。
2、推进监察体制改革,着力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一是稳妥推进改革试点工作。按照中央、自治区确定的时间表、路线图和市委施工方案,进一步推进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开展“纪委监委融合年”活动,加速纪委监委深度融合。二是狠抓建章立制。进一步完善党领导反腐败的工作体制和实施举措,建立完善12项调查措施配套制度,规范审查调查常用文书使用,规范行使调查权和处置权。三是全面总结经验。全面总结各项调查措施、全线打通“纪法”“法法”衔接各环节的经验,使改革试点工作成为解决问题、积累经验、推进制度创新的过程。
3、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
一是加强监督检查。紧盯重要节点、重点场所,开展明察暗访、专项检查,组织交叉互查,密切关注“四风”新动向、新表现,严防“四风”反弹回潮。二是创新监督手段。充分利用互联网、新媒体和新技术,完善“1+X”再监督工作机制,加强对消费数据信息的大数据比对,依托基层廉洁工作站实现对党员干部“八小时以外”的监督。三是构建长效机制。把作风建设纳入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绩效考评、主体责任纪实、主体责任述职评议等重要内容。
4、加大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着力解决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
一是拓宽监督渠道。发挥信访主渠道作用,充分利用互联网、手机客户端等现代科技手段,发挥扶贫领域问题随手拍系统作用,采用设置举报箱、发放监督卡、设立接访点等基层群众易于接受的有效方式,为老百姓提供更方便、更快捷的信访举报途径。二是强化惩治震慑。开展问题线索大起底、大排查、大督办,持续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坚持把惩治“蝇贪”同扫黑除恶相结合。三是狠抓工作落实。全面推行一月一报告一曝光制度,开通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网络曝光专区,加强对扶贫领域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的监察,对失职失责的党委和纪委严肃“双问责”。
5、不断深化标本兼治,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
一是惩治腐败力度不减、节奏不变。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坚定不移、精准有效惩治腐败,持续强化不敢、知止氛围。二是推进标本兼治一刻不停、一蒿不松。加大惩治力度,实行受贿人、行贿人双曝光,强化不敢腐的震慑。推动改革体制机制、健全规章制度,扎牢不能腐的笼子。加强党性宗旨教育、党规党纪、党内政治文化和思想道德教育,增强不想腐的自觉。
6、强化政治巡察,建立市县巡察上下联动监督网
一是深化政治巡察。紧盯被巡察党组织政治立场和政治生态,注重查找“四风”表现,发现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推动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二是推动全面覆盖。落实十二届市委任期内巡察全覆盖的目标要求,推进县区巡察工作全覆盖,加强整改督查,狠抓整改落实。三是监察上下联动。加强对县区巡察机构的政策指导、示范传导、典型引导、调研督导。探索开展“联动式”“交叉式”“机动式”巡察,着力发现解决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7、加强纪律建设,用严明的纪律管党治党
一是持续深化纪律教育。开展经常性、主动性纪律教育,继续开展“廉政文化进地铁”活动,建立南宁市反腐倡廉警示教育馆网上展馆,大力推进廉政文化建设。二是有效运用“四种形态”。继续用好“四种形态”十个刻度,强化分类处置、分析研究,深化谈话函询,强化结果运用。三是抓严抓实日常监督。重点强化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发现苗头就及时提醒纠正,触犯纪律就立即严肃处理,使纪律始终成为带电的高压线。
8、严肃追责问责,推动管党治党责任全面覆盖
一是强化压力传导。强化约谈党委(党组)书记、公开述职评议、动态考核考评,继续完善“一清单一纪实两测评一问责”长效机制,加强对全市各级各部门党组织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情况的监督检查。二是强化监督责任。加强市纪委对派驻机构、县区纪委的领导,对各级纪委深化“三转”情况开展专项督查,加强对下级纪委开展日常监督、处置问题线索等工作的领导。三是强化追责问责。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及《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实施办法》,敢于问责、曝光典型问题,对该问责而不问责的,要严肃追责,倒逼“两个责任”落实。
9、加强自身建设,打造让党放心人民信赖的纪检干部队伍
一是对党忠诚坚定。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理想信念,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加强忠诚教育,增强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二是认真担当尽责。强化履职能力提升,开展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法律法规教育,克服和消除“知识透支”与“本领恐慌”。三是严格遵纪守法。带头遵纪守法,依纪依法办事,从自身做起、从小处落实,对以案谋私、跑风漏气、执纪违纪的,既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也要对纪委书记(纪检组组长)进行问责,坚决防止“灯下黑”。四是恪守清正廉洁。层层落实“一岗双责”,严格执行凡提“四必”制度,认真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和相关法律法规,对不忠诚、不干净的要坚决清理门户,确保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不被滥用、惩恶扬善的利剑永不蒙尘。
二、机构设置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一)机构设置
1. 本级单位和内设机构
内设办公厅、组织部、宣传部、研究法规室、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第一至第十一纪检监察室、案件审理室(案件申诉复查工作办公室)、信息技术保障室、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21个内设机构。
市委巡察办公室设在市纪律检查委员会、监察委员会机关。
市绩效考评领导小组办公室是市绩效考评领导小组的常设办事机构,暂挂靠市纪委监察局,内设机构2个。2013年成立南宁市绩效评估中心,为市绩效考评领导小组办公室管理的正科级事业单位,实行全额拨款经费管理形式,所需经费由市财政核拨。
市反腐倡廉信息教育中心,为南宁市纪委、监察局管理的正科级事业单位,实行全额拨款经费管理形式,所需经费由市财政核拨。
2. 所属单位
本单位为一级预算单位,无所属单位。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一级预算单位1个为中共南宁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本级。
三、编制现状和人员构成
机关编制113名,市纪律检查委员会、监察委员会派驻机构编制148名(市纪委、监委管理100名,单列管理48名),市绩效办编制7名,市反腐倡廉信息教育中心编制12名,市绩效评估中心编制6人,编制合计238名。其中,行政编制211名,事业编制16人,工勤编制11名。
现在职人数195人,离休1人,退休38人。
第二部分:2018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一、2018年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一)2018年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
2018年收入总预算5542.77万元,同比增加1071.93万元,增长24%。
公共财政预算拨款5542.77万元,同比增加1071.93万元,增长24%。其中:经费拨款5542.77万元,同比增加1071.93万元,增长24%。收入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将机关单位2016年的绩效考评奖金和事业单位2017年剩余50%的绩效工资增量部分和2018年绩效工资总量纳入工资总额;监察体制改革后办公场所的搬迁;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改造。
(二)2018年部门支出预算总体情况
2018年支出总预算5542.77万元,基本支出3780.4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68%,同比增加578.91万元,增长18%;项目支出1762.3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32%,同比增加493.02万元,增长39%。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4类,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087.1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74%,同比增加747.09万元,增长22%。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94.0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11%,同比增加240.68万元,增长68%。
(3)医疗卫生支出421.0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7%,同比增加187.97万元,增长31%。
(4)住房保障支出440.5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8%,同比增加272.13万元,增长162%。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3780.4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68%,同比增加578.91万元,增长18%。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3158.77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的84%,同比增加679.5万元,增长27%。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590.97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的15%,同比增加112.28万元,增长23%。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30.69元,占基本支出预算的1%,同比减少212.88元,降低87%。
(2)项目支出预算1762.3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32%,同比增加493.02万元,增长39%。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34.33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的2%,同比增加15.34万元,增长80%。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1392.91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的79%,同比增加200.98万元,增长17%。
资本性支出预算335.1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的19%,同比增加277.9万元,增长486%。
(三)2018年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结合2017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进行对比,就部门预算安排的增减变动主要原因进行说明。(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5542.77万元,比2017年预算4470.84万元增加1071.93万元,同比增长24%。收入预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将机关单位2016年的绩效考评奖金和事业单位2017年剩余50%的绩效工资增量部分和2018年绩效工资总量纳入工资总额;监察体制改革后办公场所的搬迁;党风政风教育基地改造。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5542.77万元,比2017年预算4470.84万元增加1071.93万元,同比增长24%。收入预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将机关单位2016年的绩效考评奖金和事业单位2017年剩余50%的绩效工资增量部分和2018年绩效工资总量纳入工资总额;监察体制改革后办公场所的搬迁;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改造。
二、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一)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情况
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预算5542.7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5542.77万元。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预算。
(二)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5542.7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5542.7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0万元。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1.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行政运行(项)预算数为4087.11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行政在职人员工资性支出及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预算数为594.06万元,主要用于本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离休工资支出、离退休公用经费及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预算数为421.08万元,主要用于是根据自治区统一规定,按行政机关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预算数为440.52万元,主要用于是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为本机关单位职工计缴的住房公积金。
2.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3.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三、2018年部门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
(一)2018年部门预算全口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共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29.55万元(全口径),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3.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26.05万元。2018年部门预算全口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安排来源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29.55万元。
(二)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29.55万元,比2017年预算78.07万元减少48.52万元,同比下降62%。其中:
1. 因公出国(境)经费2018年预算0万元,(与上年持平)。
2.公务接待费2018年预算3.5万元,比2017年预算17.22万元减少13.72万元,同比下降80%,减少的原因主要是:控制公务接待批次、人次,厉行节俭节约。
3. 公务用车购置费2018年预算0万元,(与上年持平)。
4.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8年预算26.05万元,比2017年预算60.85万元减少34.8万元,同比下降57%,减少的原因主要是控制。
行政单位保留公务用车8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5辆,一般公务用车3辆
事业单位公用用车1辆:一般公务用车1辆。
四、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预算590.97万元(指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比2017年预算增加112.28万元,增长23%,增加主要原因是工会费的增加(将机关单位2016年的绩效考评奖金和事业单位2017年剩余50%的绩效工资增量部分和2018年绩效工资总量纳入工资总额)。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335.1万元,同比增加273.9万元,提高448%。增加的原因主要是:对南宁市反腐倡廉警示教育馆进行升级改造,还有一些到期的设备更换。其中货物采购预算45.1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的13%;服务项目采购预算290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的87%。
主要的政府采购项目有(采购预算达到公开招标数额的项目):对南宁市反腐倡廉警示教育馆进行升级改造预算金额290万元。
(三)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本部门无政府购买服务项目。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车改革后委局车辆9辆。
行政单位保留公务用车8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5辆,一般公务用车3辆;
事业单位公用用车1辆:一般公务用车1辆。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2018年纳入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0个。
五、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南宁市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南宁市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南宁市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
1、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2、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3、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5、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7、 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支出经济分类情况表
8、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9、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10、 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编辑:梁 熙
中共南宁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南宁市监察委员会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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