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南宁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南宁市监察委员会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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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2月28日,自治区党委印发了《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实施办法》(简称《实施办法》)。《实施办法》紧密结合广西实际,以问题为导向,对中央《问责条例》进行了具体细化,为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通过对《实施办法》的认真研学,并与实际工作相联系,我更加深刻的认识到作为一名纪检监察干部的重大责任和艰巨使命,下面,我谈一点自己的认识和体会。
一、把握全局性,以政治担当明确责任。权力就是责任,责任就要担当,监督执纪问责,是党章赋予纪委的职责。《实施办法》的出台将有力地推动各级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切实把管党治党的责任扛起来,也给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无疑,纪委要把自己的职责摆进去,要履职尽责,更要严肃问责。要明责于早,开展多层面、多角度、立体式宣传,在全县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努力把《实施办法》的重大意义、深刻内涵及具体要求真正刻印在广大领导干部心上,特别是纪检干部身上。要明责于清,结合横县开展“茉莉清风”党风廉政建设活动,分解落实问责工作任务到党的各个工作部门,压实责任,促使党的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主动把自己摆进去,把从严管党治党的责任担当起来。要明责于严,加强监督检查,看是否按照《实施办法》的原则、标准和程序开展问责工作,对于措施不力、问责不到位的,要坚决做好问责的再问责,以强烈的政治担当推动各级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履行好“一岗双责”。
二、增强政治性,以亮剑精神严肃问责。《实施办法》坚持问题导向,围绕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维护党的纪律不力以及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坚决、不扎实等六个方面问题,细化17类问责情形,开列出管党治党的责任清单,以强力问责夯实了全面从严治党的责任。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敢于亮剑,敢于较真、敢于碰硬,严肃问责。既要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又要上查一级追究领导责任、党组织责任。要善于亮剑,抓住典型问题,勇于铁面问责,公开通报曝光,持续形成强有力的震慑警示效应,达到问责一例、警醒一片的目的;坚持挺纪在前,把“四种形态”贯彻问责工作全过程。要依规亮剑,坚持失责必问,问责必严,在覆盖各级党组织的同时,要瞄准“关键少数”特别是主要领导这个“关键少数中的少数”严肃问责,决不搞下不为例、网开一面,防止形成破窗效应。
三、体现科学性,以制度体系细化责任。织密制度笼子,让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倒逼各级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心系使命,扛起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落细。全面梳理、评估、修改完善现有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的工作机制、管理机制和配套制度,针对当前基层存在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不到位、管党治党“宽松软”,权力监督制约机制乏力,一些领域监管缺位、违纪违规问题易发多发,党员干部作风“慵懒散”等突出问题,组织开展深入调查研究,系统排查监管漏洞和廉政风险点,逐项制定防控措施,着手建立完善一批针对性、操作性和执行力强的工作机制制度,不断严密制度体系。探索评价机制,合理设置评判条款、方法、程序和指标,科学衡量区域性、行业性、系统性党的问责工作情况,评估问责效果,做好后续改进和完善,不断提高问责工作科学化水平。落实回访制度,对被问责对象定期进行回访,看整改措施是否落实、问题是否得到解决、党的领导是否改进和加强,督促健全机制制度,堵塞工作漏洞,切实提高问责工作实效。
编辑:梁 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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