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南宁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南宁市监察委员会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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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概况】
2014年,时任宾阳县陈平镇陈平社区党总支部副书记、居委会副主任的韦贵造利用职务便利,通过帮助2户农民申领危房改造补助款,并在得知危房改造补助款已到农户账户后,向这2户危改户索取好处费各2000元,其中2500元用于吃喝消费,剩下1500元与陈平社区党总支部书记、居委会主任罗益池和陈平社区报账员何廷进私分,每人500元。2017年12月24日,宾阳县陈平镇党委给予韦贵造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如数退还危改户。
【案例析评】
韦贵造作为一名基层党员干部,纪法观念淡薄,服务意识弱化,在危改过程中将贪婪之手伸向了困难群众,尽管涉案金额不大,但却关系着群众的切身利益,其行为损害的是党和政府在人民心中的形象。要切实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一方面要加强思想教育,强化基层党员干部纪法意识,加大监督力度;另一方面要狠抓专项治理和制度建设,从源头上铲除滋生损害群众利益的土壤。
【对应法规】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2003年)第八十二条 有其他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的行为,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宾阳县纪委)
编辑:何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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