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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切实推动中央和区、市、县脱贫攻坚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上林县严肃查处了一批工作不实、吃拿卡要、弄虚作假等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分别是:
1.乔贤镇水头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韦立学向群众索要好处费、违规审核上报群众农村低保申请的问题。2010年至2011年期间,韦立学以申请危改指标需要资金打通关系为由,先后向危改申请户索要2800元。2012年,韦立学在明知该村韦某某户家庭年人均收入高于当地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不属于保障范围的情况下,违规以韦某某的名义填写了农村低保申报材料,并通过村委调查审核,致使韦某某户从2012年4月至2014年8月违规领取低保金共计6230元,由韦某某等4名村民小组长对该资金进行私分。2018年1月12日,韦立学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三里社区支书、主任周启兰违规审核上报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申请的问题。2011年11月,三里社区非农业户口覃某某户隐瞒其家庭真实收入,申请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周启兰未正确履行初审职责,不认真入户调查核实该户家庭经济状况,在该户家庭月人均纯收入超过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情况下,给予通过初审并盖章上报,导致覃某某户从2011年12月至2014年8月违规领取低保金共计6825元。2017年12月20日,周启兰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通报指出,对上述典型问题严肃查处并通报曝光,充分体现了县委严肃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坚定决心和鲜明态度,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从通报的典型案例中吸取深刻教训,做到举一反三、引以为戒。
通报强调,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扶贫开发脱贫攻坚战略思想,以坚定的决心和持久的韧劲,把脱贫攻坚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抓紧抓实、落到实处,坚决防止和严肃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担负起脱贫攻坚主体责任,党政“一把手”切实担负第一责任人责任,把主要精力用在脱贫攻坚上,切实履行好脱贫攻坚统筹谋划、组织协调职责,精心抓好项目落地、资金使用及监督管理等工作。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按照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的工作部署,加大监督执纪力度,着力整治和解决“五大治理重点”,重点查处贯彻中央和自治区党委脱贫工作决策部署不坚决不到位,以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对待扶贫工作,搞数字脱贫、虚假脱贫等行为,严肃查处贪污挪用、截留私分,优亲厚友、虚报冒领,雁过拔毛、强占掠夺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切实提高农村贫困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编辑:何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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