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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林县澄泰乡圩底村时任党支部书记覃毓华未及时上交群众社会保险基金问题。2013年5月,覃毓华在代澄泰乡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以下简称澄泰乡社保中心)征收城乡居民保险基金期间,收取了7名群众1400元的社会保险基金并开具了相关收据,之后没有及时将钱款存入县社保局指定账户,也没有将发票交给澄泰乡社保中心。经澄泰乡社保中心核查发现后,2017年5月9日,覃毓华才将1400元社会保险基金存入县社保局。覃毓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编辑:何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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